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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节

“大约有半个多小时,我记不太清了。”华潇道。

“你在实施亲密动作,意图发生关系前,是否征求过被害人的意见?”方轶问道。

“一开始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她有点抗拒,当时我停手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有人过来。

后来我跟她说,上面没有人,下面的人也不会上来,之后她没有点头,也没有反对。”华潇道。

“从你们认识到发生关系,期间你有没有殴打、辱骂、威胁或者恐吓被害人?”方轶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我们都是自愿的。”华潇道。

“审判长,辩护人问完了。”方轶问道。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先由公诉人举证。”审判长道。

“审判长,本院提交的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到案经过、证人董夏的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公安机关的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笔录、夜店监控录像……”

这茶感觉不太对呀!

在质证过程中,方轶对其他证据没有异议,只对证人证言提出了异议。证人董夏系听被害人说有人强奸她,并未实际看到,因此方轶认为,证人董夏的证词不能证明案件事实,对其所说不予认可。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道。

“……被告人华潇将被害人冯艳云按在走道墙壁上,强行对其x侵,在此过程中,被害人用手推搡。就在被害人冯艳云挣脱开被告人,准备离开之际,被告人再次将其按在墙上,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本院认为,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x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建议对其处以有期徒刑五年。完毕。”检察员道。

“被告人自行辩护。”审判长道。

“当时被害人只是轻轻推了我一把,她挣脱我的双手后并未急于离开,我再次要求与她发生关系时,她并未反对。我们是自愿发生关系的,我不构成犯罪,请法院依法裁判,还我公道……”华潇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华潇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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